近日,丰城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丰城市城管局剑南分局副分局长熊细龙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吃请问题。2017年7月,丰城市城管局剑南分局副分局长熊细龙违规接受管理对象丁某提供的宴请。经2018年5月25日丰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熊细龙党内警告处分。
淘沙镇中心小学原校长杨文云等6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下学期至2016年上学期,淘沙镇中心小学从教育期刊等手续费中取出152000元,违规用于发放杨文云等6名校级领导的下乡补贴,其中杨文云、章平、范建华、史永东及范小平各领取了26000元,刘华良领取了22000元。2018年3月,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杨文云缓刑,范小平等5人免于刑事处罚。经2018年5月25日丰城市纪委常委会及市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文云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分别给予范小平、章平、范建华、史永东及刘华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丰城市卫计委副科级干部鄢飞鹏“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丰城市卫计委副科级干部鄢飞鹏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两次,共计金额437.2元。经2018年6月12日丰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鄢飞鹏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加油费已追缴。(丰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