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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18-06-19 07:52:00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丰城市纪委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张巷镇瓘山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熊和文违规收取低保户、五保户新农合参保费问题。2016至2017两年期间,张巷镇瓘山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熊和文违规向低保户、五保户收取新农合参保费22680元,用于支付居委会路灯安装工程开支。经2018年4月24日张巷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熊和文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新农合参保费已退还给相关低保户、五保户。

淘沙镇埠下村党支部书记莫水云在发放冬春救助资金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底,淘沙镇埠下村党支部书记莫水云以其妻子患病为由,将不符合条件的妻子严慧清纳入冬春救助对象,违规领取冬春救助资金600元。经2018年5月17日淘沙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莫水云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至镇财政账户。

拖船镇荣湖村党支部委员钟原军工作不实造成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2014年,拖船镇荣湖村党支部委员钟原军,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不细致、不严谨,将不符合条件的聂某清一家七口人全部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已脱贫)。经2018年5月10日拖船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钟原军党内警告处分。聂某清一家扶贫政策享受资格已被取消。(丰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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