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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18-06-12 08:20:00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丰城市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泉港镇芦荻村党支部书记鄢新根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6年8月,泉港镇芦荻村党支部书记鄢新根违规收受原村干部鄢军波6000元的“红包”和一条“和天下”香烟。经2018年5月21日泉港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鄢新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红包”和香烟已退缴。

小港镇妇联主任文朝平、信访办主任黄德明、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李远、镇干部徐崧峰违规领取奖金问题。2015年8月,小港镇妇联主任文朝平、信访办主任黄德明蹲点梅岗村委会期间,分别在梅岗村委会违规领取奖金2000元;2016年11月,小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李远、镇干部徐崧峰蹲点梅岗村委会期间,分别在梅岗村委会违规领取奖金3300元。2018年2月28日,文朝平、黄德明、李远、徐崧峰分别受到小港镇纪委诫勉谈话处理。违规领取奖金已追缴。

泉港镇潭埠村党支部原书记刘集怀、村委会副主任兼会计谢金辉公务接待违规使用香烟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泉港镇潭埠村原党支部书记刘集怀、村委会副主任兼会计谢金辉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大量使用香烟接待,总计在村委会账上支付香烟开支14046元。经2018年4月16日泉港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集怀、谢金辉党内警告处分。(丰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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