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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鲁甸: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 整体性提升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18-06-25 09:03:00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云南省鲁甸县纪委监委狠抓学习提高,在“学法、考法、用法、促进工作”上出实招、下功夫,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多种方式“深里学”。通过“自学、集中学、专家讲、网络平台看”等学习方式,对监察法9章69条内容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并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重点内容,深刻理解内涵精髓,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坚决做到常学常思、真学真做。180余人次参加监察法集中学习,50余人次参加专家讲授法律知识讲座。

  集中检验“定期考”。通过率先学习,县纪委监委组织班子成员每人拟定一套测试卷,经集中审核讨论定卷后,交由专人负责保管,在确定考试日期时,随机抽取一套试题进行测试,并由主要领导作为监考官,现场监督考试。

  工作实践“灵活用”。县纪委监委把学习监察法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活学活用、用以促学。在准确理解和把握监察法实质和内涵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做到应用知识不死板、落实工作不呆板、严格程序不含糊、执纪审查不糊涂,在实践中努力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今年前5月,鲁甸县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62件,同比增长210%;初步核实20件,同比增长81.8%;立案25件25人,同比增长177.8%;处理17人,同比增长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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