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安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管理制度》,对派驻纪检组考核工作拿出了具体方案,为其精心准备了一份年终考“试卷”。
《制度》规定,市纪委监委对派驻纪检组考核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重点,根据派驻纪检组工作实绩以及对口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变化情况进行正反考核。“年终考”并非一次考,而是分为月考、季考,实行计分制,信访、案管、党风政风等部门每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打分排名;市纪委监委每季度根据派驻纪检组“两个责任”台账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根据“小考”积分得出“年终考”总成绩。
该市还打出约谈、“一票否决”、组织处理三张““警示牌”:对“月考”连续三次排名靠后3位的,由市纪委书记约谈纪检组长;对工作不力被问责,发生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情形的,对纪检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年度考核成绩连续2年排名最后的,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组织处理。
“派驻纪检组首要职责在监督,出台考核办法,目的就是督促纪检组把功夫下在日常监督上,随时保持赶考的心态,防止年终消极‘应试’。”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余华峰说道。
据悉,该市纪委共向99个单位派出10个纪检组,自2月份纪检组挂牌以来,10个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3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3件次,立案3起,派驻监督全覆盖成效初显。(高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