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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改革要动力 向创新要活力

发布时间:18-03-30 17:24:00来源:

向改革要动力   向创新要活力

——宜丰县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宜丰县纪委监委

 

根据省、市纪委关于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宜丰县以改革担当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先行先试。去年6月挂牌成立了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一、改革背景

宜丰县纪委能够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两覆盖”精神,派驻机构改革走在全市的前面,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勇于争当改革先锋。去年上半年,省、市纪委已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在当时对县一级改革还没有做出具体安排的情况下,根据市纪委领导关于“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宜丰要先行先试”的指示精神,宜丰作为市纪委书记挂点县,县纪委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在分析改革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压力和阻力时,县纪委机关思想高度统一,以责无旁贷、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主动加压,积极要求先行先试,以改革担当精神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

(二)敢于坚持问题导向。宜丰县纪工委、监察分局2010年9月成立,2017年6月撤销,共设立5个面向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和乡镇(场)的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过近七年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原有体制机制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不相适应,逐渐暴露出体制机制不顺、定位不准以及监督力量发散有余而聚焦不够等缺陷和不足,同时带来的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缺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效果差等突出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三)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县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试点准备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县委书记张俊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指示县纪委大胆改、大胆试,全力以赴做好此项改革工作,为全市、全省派驻机构改革提供“宜丰方案”。县委、县政府在机构调整、编制划转、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改革。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委及时成立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专题调研组,县委书记张俊先后两次到县纪委进行专题调研,指导部署具体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在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摸底、反复讨论分析、不断修改完善以及多次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请示汇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县纪委向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共派驻10个综合纪检组,负责监督全县155个单位 (含二级单位70个,垂直管理单位10个),并统一名称为县纪委第一至第十派驻纪检组;纪检组为副科级机构,各定行政编3个,设组长一名(副科级),副组长一名(股级),其他工作人员一名。同时,将原有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调整为1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一办三组”全部为正科级机构,巡察办定行政编4个,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巡察组各定编2个,各配组长1名(正科级),副组长1名(副科级),巡察专员1名(享受部门正职领导级别,编制在原单位)。

(二)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在县委的统筹协调下,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参加的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编办根据《实施意见》,及时完成机构调整、编制划转等工作;县委组织部积极配合县纪委做好人员安排与职务任免等工作;县财政局、人社局切实做好机构调整后人员工资划转、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关系的转移接续;县直属机关工委及时将县纪委机关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成立派驻机构党支部,把派驻机构党组织关系纳入到县纪委机关统一管理;驻在部门全力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保障日常经费,确保派驻纪检组正常运转;县纪委干部室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监督;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健全保障,打牢基础。在干部编制方面,所需30个行政编制,调整划转原有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19个行政编制,其它缺额部分从县直行政机关编制中统筹调剂解决;经费落实方面,“一办三组”和派驻机构人员经费(含工资、阳光津贴、办公经费、奖励性工资等)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日常经费由驻在部门负责;在硬件保障方面,由驻在部门按照“五有五配齐”标准提供,即有办公室、有接待室、有文件柜、有办公桌、有办公椅,配齐电脑、打印机、录音笔、固定电话、碎纸机。在干部管理方面,及时制定出台了《宜丰县纪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宜丰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关于将县直垂管单位纳入县纪委派驻机构监督范围的通知》《关于明确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组业务工作的通知》《宜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一对一”对标竞赛方案》等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 、靠制度管人。

三、初步成效

一是职能定位更精准。明确派驻机构主责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不承担驻在部门日常业务工作,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纯粹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组组长不担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参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排名,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时排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之后,其他班子成员之前,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

二是监督作用更有效。改革后的派驻机构“吃一家饭,管几家事”,人员、编制、经费等纳入县纪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有效提升监督执纪力量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同在“一栋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可以就近监督驻在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开展选人用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实现监督的精准定位,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如:第三派驻纪检组针对县环保局前来办事群众楼上楼下来回跑,督促县环保局在一楼设立了一个办公室,方便群众前来办事。第四派驻纪检组通过为驻在部门财政系统的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组织党纪条规知识测试等方式上紧廉洁自律的“发条”。第十派驻纪检组及时加强政法干警“面对面”廉政谈话教育,为严明政法干警工作纪律,制定下发了《“恪遵四个一律不准 执行六个严禁”》制度,在全县政法部门统一推行并实施。

三是履职尽责更有力。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其人员编制、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全部由县纪委统一负责管理。派驻机构人员消除了后顾之忧,增强了监督的底气,可以甩开膀子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调动监督的积极性,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所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马上提醒、有了反映及时处理、触犯纪律坚决查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派驻纪检组成立以来,共参与全县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各一次,发现倾向性问题96个,问题线索214个;受理和办理县纪委信访室下转信访件8件次、领导交办件2件,自收件26件;谈话处理10人次,化解矛盾28件次,立案1人。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派驻纪检组成立9个月来,运转顺畅、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是在县级纪委开展派驻机构全覆盖,是一项全新事物,没有经验、规律可循,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逐步加以解决。一是人员还没有全部到位。每个派驻纪检组编制3个,受县直单位行政编制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非常短缺的影响,虽然经过多次调整补充,目前每个纪检组也只有2个人,个别的还是兼职。二是管理还有待加强。尽管及时制定出台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标竞赛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但在抓落实、见成效方面还不够明显,日常管理有待加强。三是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如何有效调动派驻机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需要在今后实践中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归纳、提炼和总结,更需要上级纪委及时指导和帮助。

综合分析前段时间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针对部分派驻纪检组干部是新进纪检监察系统,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操作性和纪律性更强,加强对干部的日常学习、教育和培训等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将科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丰富学习培训内容,创新学习培训载体,确保学习培训实效。3月底我们将举办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后首期纪检监察干部纪法知识培训班,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参加。同时采取“一对一”传帮带、跟班学习锻炼、参与上级纪委办案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派驻纪检组干部及时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的能力,抓早抓小、抓好预防的能力,准确运用党规党纪处理违纪问题的能力。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针对部分人员还未完全到位的现状,将采取从乡镇选调、公开招录等方式,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组队伍;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汇报、半年一总结、年终一考核的“四个一”工作督查机制;强化派驻纪检组工作考核机制,开展“一对一”对标竞赛,把10个派驻纪检组分为五对,实行“一对一”对标,重点围绕党风政风监督、纪律审查、信访办理、工作特色等9个方面开展对标竞赛,进行业务比拼,通过季度考核打分和年终组织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等环节,每年评选出5个优胜派驻纪检组,实行奖优罚劣,浓厚比学赶超氛围;适应监督全覆盖要求,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部分监察职能。

三是切实做好“结合文章”。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就宜丰而言,就是要为建设“大美生态、科技文明”新宜丰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要与纠“四风”、转作风结合起来,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深挖细查,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同时重点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10个方面具体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与服务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要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内生动力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 践行“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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