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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的调查分析

发布时间:17-08-04 17:06:00来源:bet365软件下

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主要是指少数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资金分配、审批审核、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行为。“雁过拔毛”式腐败已经成为“苍蝇式”腐败的一大特点,严重影响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必须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立足樟树的实际,我们就近年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进行调查分析。

一、我市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的特点

2016年以来,樟树市纪委共收到涉及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31件,已经查处了15件,另外16起正在核查。主要归纳为五个方面特点:

(一)从违纪形式来看,多呈现合伙型和窝案的特点。违纪主体,主要是村支书、村主任和村出纳等,呈现横向同级串通,纵向上下级构建的复杂结构,一般为窝案、串案,乡、村两级案件互相交织。如:2016年,该市张家山街道办事处荷湖居委3名干部,在协助保管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过程中,以支付各类工程款、材料款等名义,套取本单位资金12.582万元。

(二)从违纪定性来看,一些案件定性难以把握。在查处基层贪腐案件中,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比较混乱,集体款项与上级下拨的补偿款混淆不清,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如2015年,黄土岗镇管付村将上级拨付的新农村建设款和西气东输征地补偿款与村集体收入混在一起,未单独做账,导致补偿款难以核定。

(三)从违纪手段来看,手段形式呈现多样化。有些甚至趋向隐蔽,取证愈加困难。一是采取收款不入账、直接挪用;二是直接虚报假名或冒名领取补偿款及下拨经费;三是利用经手、管理资金之便,利用群众对资金拨付使用政策不了解的漏洞,截留资金,想方设法“揩油”。如该市经楼镇湾头村治保主任黄某某,在2015年以一般贫困户的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骗取补助资金0.35万元。

(四)从违纪后果来看,性质恶劣影响深远。脱贫攻坚工作是最大的民心工程。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阻碍了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极易造成农村群访事件的发生,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如该市吴城乡路口村党支部书记敖某某代路口村委巷里村小组管理退耕还林补助款,期间从未向群众公开账目,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导致村民在大江网发表不良言论,造成了恶劣的舆论影响。

二、“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产生原因及分析

(一)人生观、价值观的偏位。少数基层干部认为在扶贫工作中自己付出比较多,有一些成绩,自己的付出与所得不相称,产生吃亏心理。在这种吃亏思想主导下,想从扶贫资金中捞一把,结果是以身违纪,以身试法。

()宗旨意识、法治观念淡薄。少数一些基层干部平时放松自身学习,对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领会不深刻,对自身的责任缺少清醒认识,经不起金钱诱惑,最终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有的认为得点钱不算什么,反正是国家的钱,万一被查出来,把钱退了就可以,心存侥幸,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纪违法。

()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少数乡村还存在账目不全、管理混乱,“雁过拔毛”式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村集体不按规定进行财务收支核算。不分资金来源性质,不列明细科目,仅凭一本流水账使用增减记账;有的自行购买的三联收据,甚至以白条入账、虚列支出做假帐、重复报帐;还有少数村集体,在资金收入是否进入集体财务帐以及集体资金使用等问题上,都是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说了算,具有极强的随意性。

()农村基层干部监督体系还不健全。少数乡镇管理国家补贴的专项资金不规范,给经办人员以可乘之机,虚报假报,审核把关不严,甚至违规审批, 造成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产生。一是自身监督流于形式。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常常集体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事小情村书记说了算,对其监督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职能监督不到位。少数乡镇每年内部财务审计监督流于形式,特别是对某些专项资金的收取、管理、票据的管理以及小金库缺乏定期或不定期的清理检查和审计,对村级的财务检查和审计也常常出现真空。三是村务公开落实不到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要每 3 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但在实际中,还是有少数村委未按规定及时公开,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细致。乡村干部对国家扶贫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使群众对享受扶贫政策及资金补助的条件、程序、监督等过程不了解,让少数基层干部“雁过拔毛”了有空可钻,有机可乘。

三、预防“雁过拔毛”式腐败的对策

“雁过拔毛”式腐败危害性极大,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惩防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共同发力,共同作用。

一是要抓好基层干部纪律意识教育。首先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纪律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其次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该市纪委组织对十八大以来本地查处的基层党员违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选取部分典型案例,编印《镜鉴——案件警示教育录》,发放到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手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将重要党内法规和纪律条文一同编入,开展宣传;再次是要开展廉洁家风教育。组织开展廉洁家风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崇德向善、崇俭尚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介,对历史先哲家规家训及修身齐家治国故事的宣传力度;开展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宣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听廉政讲课、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二是要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和公开力度。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张贴扶贫政策宣传画、制作扶贫工作展板等方式宣传扶贫政策。同时,向帮扶村群众发放涉农惠民宣传资料,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扶贫领域相关问题。通过各项措施,让群众充分知晓党的扶贫政策,让少数想“雁过拔毛”的基层干部无缝隙可钻,无插边球可打。

三是要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自觉,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分管领导对自身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追责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不给“雁过拔毛”者以可乘之机。如该市洋湖乡民政低保资金监管不力,2017年,市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职给予了党纪处分,取到震慑作用。

四是加大“雁过拔毛”式腐败的监督执纪力度。纪检机关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要不断研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新动向、新特点,探索打击办案的有效途径,对于那些扶贫工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决不手软、一抓到底。对于敢“雁过拔毛”的干部,及时重拳出击,做到警钟长鸣,构筑纪律威慑防线,确保每一分“造血钱”“救命钱”都真正用到贫困乡村和贫困群众身上。 (樟树市纪委  聂亚萍  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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