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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18-05-24 08:07:00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委网站

“黄岗镇汪家槽村原党支部书记傅厚群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宜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近日,宜丰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参与宗族恶势力问题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今年以来,宜丰县纪委监委将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三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一是迅速行动广泛宣传发动。年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后,宜丰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随即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为组长的宜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察组。在宜丰电视台、宜丰官方发布、宜丰政府信息网、流动显示屏等媒介发布了《关于举报党员和干部参与涉黑涉恶违纪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邮寄地址,设立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直通车,各行政村、自然村都张贴了扫黑除恶宣传单,悬挂或喷绘了永久性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宣传标语,迅速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

二是紧密协作形成攻坚合力。坚持把扫黑除恶与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信访、案管大数据,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逐案过筛,全面梳理排查十八大以来全县涉及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明确机关各职能室各自工作职责,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先查快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确立阶段工作重点,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7条,立案查处2人,全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是强化督查压实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扫黑除恶列入“两个责任”督导内容清单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近期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场)和各职能部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宜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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